四川住房新政对开发商和个人有哪些影响?

2025-04-29 13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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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率先落地,重要示范效应



2025年4月25日,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《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宣布全省统一取消实施多年的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分类标准。此举标志着我国住房政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,尤其作为西部经济中心城市的成都率先落地相关政策,对区域房地产市场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效应。

此次调整可追溯至2024年7月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的顶层设计,其中明确提出"支持有条件城市优化住房限购政策,逐步取消普通住宅分类标准"。此后,上海、北京、深圳、广州等一线城市相继释放政策优化信号,形成由东向西梯度推进的改革格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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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





一、全省统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。


二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,纳税人建造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,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%的,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

(一)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;

(二)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;

(三)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.2倍以下。


各市(州)此前依规确定的条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由市(州)人民政府确定是否继续执行。确需继续执行的,由市(州)人民政府抄报财政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四川省税务局。


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。2025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前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宜,按本通知执行。




为什么要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?




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国家有关部委明确要求调整或取消各类购房的限制性措施,其中包括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。取消各类限制性措施将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,有利于优化房地产市场供给、引导房地产市场的积极预期,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,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。




什么是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?




普通住宅

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容积率:≥1.0;

面积:单套建筑面积≤140㎡(成都为144㎡);

价格:实际成交价≤同区域住房均价的1.2倍(成都为1.4倍)。


非普通住宅

任意一项不达标即为非普通住宅,例如别墅、高端公寓、花园洋房等,通常面积>140㎡(成都为144㎡)、价格超限或容积率低。




四川取消分类的影响






土地增值税优惠调整

取消前:普通住宅若增值额未超扣除项目20%,开发商可免征土地增值税;非普通住宅需全额征税。


取消后:所有住宅统一适用原普通住宅的免税条件(容积率≥1.0、面积≤140㎡、价格低于同区域1.2倍),非普通住宅税负可能降低




其他影响

交易流程简化:取消认定环节,减少行政审核。


改善需求释放:大户型交易成本未增加,或刺激换房需求。


供给结构优化:开发商可更灵活地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差异化产品,降低政策合规成本,优化项目定位与利润空间。


政策响应转型:响应中央“取消限制性措施”,推动市场化转型。


预期引导维稳:释放“松绑”信号,长期或引导市场止跌回稳。




公寓属于非普通住宅吗?




如果公寓的性质是商业而非住宅(例如许多40年产权的公寓),就不在本次新政覆盖范围内


如果公寓的性质是住宅(例如有一些70年产权的公寓),则参考政策明确的三个条件,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